重磅!国务院批复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,定位为豫北重要中心城市
发布:天丰集团 浏览:4170次 发布时间:2017-11-30
11月29日,国务院发布关于批准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,原则同意《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1—2020年)(2017年修订)》,新乡市定位为豫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。
《总体规划》要求,在确定的85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,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。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,城镇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。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,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、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,优化村镇布局,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保持乡村风貌,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
合理控制城市规模:到2020年,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55万人以内,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38.18平方公里以内。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,禁止在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。划定并严守城镇开发边界,促进城市紧凑布局。
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: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。进一步完善公路、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,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。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,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、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,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。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,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。